最高法:推進失信懲戒分級分類 使執行工作有溫度、有感情
今天(10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2025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解讀係列全媒體直播訪談第三場活動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黃文俊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通過推行失信懲戒分級分類、寬限期及單次解禁機製,使執行工作有溫度、有節奏、有感情。

堅持分級分類原則。根據被執行人不同嚴重程度的失信行為,給予其不同期限的懲戒期限。如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者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刪除失信信息,及時幫助失信被執行人修複信用。
推行失信懲戒寬限期、單次解禁等製度。對於擬納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向其充分釋明納入失信名單的後果,並因案施策,給予其一至三個月的寬限期。充分考慮現實中失信被執行人有乘坐飛機、高鐵需求的特殊情況,被納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因本人或近親屬重大疾病就醫、近親屬喪葬,以及本人執行公務等緊急情況亟需赴外地的,暫時解除限製。
堅持懲戒失信與褒獎誠信並重。實踐中,有的被執行人雖麵臨一時的經營困難,但依然積極主動履行義務,展現了誠實守信的良好品質。人民法院通過“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執行舉措,助力“誠實而不幸”的被執行人重獲新生。
(總台央視記者 奚丹霓)